2、招标告示附外中投标人资历要求中“4.投标人须供给近五年( 2020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 ZPW-2000系列配置和车站电码化配置的供货功绩外明( 须供给对应供货合同) 和配置处分单元或上司生意主管部分或创设单元出具的和平运转1年以上的利用优良外明(需加盖用户单元公章并包罗最终用户单元的联络人和联络电话等有用联络方法);”用户利用外明都是由电务段或电务部盖印,不会显露主管指导的联络方。以往的招标项目都是央浼出具利用单元加盖公章的用户外明文献。请问:出具的用户外明文献是否只需加盖用户单元公章即可?